Esquire说:1933年Esquire杂志创刊,作家厄内斯特·海明威是墨绿色创刊号封面上的第一个名字。接到Esquire邀约时,他很高兴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仅在创刊前三年就交了23篇稿件,其中一些讲的是捕鱼,另一些讲打猎,却被认为“为大萧条时期情绪低落的美国人提供了精神避难所”。
如果读过这组作品就不难理解:它们无一不在描述一切人类在重压下应有的勇气与风度。其中最杰出的一篇里海明威提问,上帝到底会不会把人不能承受的东西降临在人身上?
这是今天推送的发表于1936年Esquire杂志的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
海明威与Esquire的重要时刻
1936年,海明威还为Esquire写了——以今天的分类方式看——一篇特稿,名叫《在蓝色的海水里:湾流来信》,记录了古巴渔民富恩斯特捕到一条大马林鱼,却在归程中被鲨鱼袭击以至只剩一副鱼骨的故事。15年后,这个故事被写成小说《老人与海》,帮助海明威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至于海明威与Esquire的几个重要时刻如何发生(包括他的裤子尺寸、稿费标准、对Esquire刊名的刻薄和如何在痢疾剧痛中写出《乞力马扎罗的雪》),你不会愿意错过传记作家卡洛斯·贝克在《海明威传》中的记录:
Esquire创刊号封面,右侧作者栏第一位是厄内斯特·海明威
“阿诺尔德·金格里奇写信告诉海明威,说有个尚未命名的杂志即将在秋季发刊。他请海明威给该杂志撰稿,写有关钓鱼和打猎方面的文章。每篇愿付稿酬250美元。该杂志想通过作者的文章告诉美国的男人和女人什么叫做时髦。金格里奇请海明威不要担忧杂志质量,他保证,绝对不会办成一个‘女人气’的刊物。当海明威表示愿意为该杂志提供文章时,金格里奇当即把广告商送来的成衣样品——一件时新的蓝色衬衣和一件皮质短夹克拿给他看。而海明威随后给他寄去自己衣服鞋子的尺寸和号码——衣领171C2,鞋子11—D,茄克衫44—46,裤子34×34。”
古巴哈瓦那“两个世界”旅馆511房间,很长一段时间海明威住在这儿,使用画面中的打字机为Esquire撰稿
“两个星期后,厄内斯特回到凯威斯特岛。趁着此次出海钓鱼印象犹新,他写了一篇取名为《一封古巴来信》的文章。这是他应金格里奇之约寄去的第一篇文章。这个杂志即将命名为Esquire。海明威觉得杂志在经济大萧条时取这个名称,似嫌势利了一点(但他没有把这个想法说出来)。他把文章和一些即景照片寄去。不久收到了二百五十元的稿酬。金格里奇在供稿方面给了他充分的自由。他愿意写什么就写什么。海明威认为这是他向人们阐述他的观点的好机会,他可以随时随地教读者如何钓鱼、打猎、欣赏斗牛以及看待革命。 ”
1936年,海明威从非洲内罗毕将这张照片和《乞力马扎罗的雪》一起寄给了Esquire
“海明威忍着痛苦爬上飞机驾驶员背后的座位,飞机腾空……在东边,远远地看见乞力马扎罗山覆盖着白雪的山峰。
经过两个星期病魔(是重度痢疾而不是小说中写的腿疾)的折磨,海明威到内罗毕后感到舒服多了。安德森医生让他住进新斯坦雷旅店,静卧床上,并给他注射尼古丁注射剂。六个小时后,病情有了显著减轻。于是海明威坐在床上,怀里放着一块木板开始为Esquire写稿。文章描写他得病的经过和第一个月的狩猎情况。文章末尾注明:一月十八日于内罗毕。同一天,海明威还寄去几张照片作为文章的插图。其中一张是海明威洋洋自得地跪在那被他打死的雄狮身旁拍摄的。”
以下就是刚刚注射完尼古丁的海明威垫着一块木板为79年前的Esquire写下的这篇小说。79年过去了,我们非常高兴再一次与Esquire的读者分享它。
张爱玲曾在《老人与海》序言中说,“我希望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了可以对我们这时代增加一点信心,因为我们也产生了这样伟大的作品,与过去任何一个时代的代表作比较,都毫无愧色。”
正是如此。
《乞力马扎罗的雪》(节选)
覆盖着积雪的乞力马扎罗山山高19710英尺,据说是非洲境内最高的一座山峰。山的西主峰被马赛人称作“纳加奇-纳加伊”,意思是“上帝的殿堂”。靠近西主峰的地方有一具风干冻僵了的雪豹尸体。雪豹在那么高的地方寻找什么,没有人做出过解释。
“最神奇的是一点都不疼,”他说,“这时候你才知道它发作了。”
“真是这样吗?”
“绝对是。很抱歉,你肯定受不了这股味道。”
“别这么说!请快别这么说了。”
“你瞧瞧,”他说,“到底是我这副样子还是这股气味把它们给引过来的?”
男人躺着的那张帆布床放在金合欢树宽大的树荫下,他越过树荫,看着前方令人目眩的平原,除了地上蹲着的那三只令人生厌的大鸟外,天空中还有十多只在盘旋,它们掠过天空时,在地面上投下了迅速移动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的那天起,它们就在这里打转了,”他说,“今天是它们第一次落下来。刚开始我还仔细留意过它们飞行的姿态,想着有朝一日写小说时能用上。现在想想真好笑。”
“你别这么想吧!”她说。
“我只不过是随便说说,”他说,“说说话我觉得轻松多了,但我不想烦你。”
“你知道我不会烦的,”她说,“我只是因为什么都做不了,感到特别不安。我觉得我们应该尽量放松一点,等飞机来。”
“或者等飞机不来。”
“请告诉我我能做些什么。肯定有我能做的事情。”
“你可以把这条腿割掉,这样也许会阻止它的蔓延,不过我很怀疑。要不你一枪把我崩了。你现在的枪法很不错了,还是我教会你射击的,不是吗?”
“请不要这么说话。我可以给你读点什么东西听听吗?”
“读什么?”
“随便在书袋里找一本我们没有读过的。”
“我听不进去,”他说,“说话最容易。我们吵会儿架,时间就过去了。”
“我不吵架。我从来就不愿意吵架。不管我们有多紧张,都别再吵了。说不定他们今天会搭另一辆卡车过来。说不定飞机会来。”
“我不想动了,”男人说,“现在走不走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除了能让你心里轻松一点。”
“这是懦弱的表现。”
“你就不能让一个人死得舒服点?干吗非得骂他?对我说粗话又有什么用?”“你不会死的。”
“别说傻话了,我眼看着就要死了,问问那帮狗日的。”他朝那些脏兮兮的鸟蹲着的地方望过去,它们光秃秃的脑袋埋在耸起的羽毛里。
“每个营地里都有这种鸟,只不过你从来没有注意到它们。你如果不自暴自弃,就不会死。”
“这是从哪儿读到的?你真够蠢的。”
“你应该考虑一下别人。”
“老天爷,”他说,“这可是我的老本行哟。”他随后安静地躺了一会儿。这个营地很舒适,背靠山丘,大树遮阴,不远处就有上好的水源,清晨时分,一个几乎干涸了的水塘里扑腾着几只沙鸡。
“也许卡车会来。”
“我根本就不在乎卡车来不来。”
“我在乎。”
“很多我不在乎的事你都蛮在乎的。”
“没那么多,哈里。”
“喝一杯怎么样?”
“这对你有害。黑皮书上说了,什么酒都不能碰。你不能喝酒。”
“摩洛!”他大声叫喊道。
“来了,先生。”
“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先生。”
“你不该这样,”她说,“这就是我说的自暴自弃。书上说了酒对你有害。我知道它对你有害。”
“不对,”他说,“它对我有好处。”
这么说一切都完了,他想,看来再也没有机会去完成它了。就这样结束了,在为该不该喝一杯的争执中命归黄泉。右腿染上坏疽后,他不但不感到疼痛,连恐惧也随着疼痛一起消失,他现在唯一感觉得到的就是疲乏,还有因为这结局而引发的愤怒。对即将来临的终结,他已经失去了好奇。多年来,这件事一直让他困惑,但现在它却不再具有任何意义。真奇怪,疲倦很容易让你不再去想那些东西了。
他再也没有机会去写那些特意积攒下来、想等自己能写得足够好了再去写的东西了。不过,他也不会因为试图去写它们而经历挫折了。也许你根本就写不出什么来,而那才是你迟迟不肯动笔的原因。不过他现在永远也无法知道了。
“我真后悔上这里来,”女人说。她端着酒杯,咬着嘴唇看着他。“要是待在巴黎你绝不会得这种病。你一直说你喜欢巴黎。我们本来可以待在巴黎,或者去别的地方。去哪儿都行。我说过我会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如果你想打猎,我们可以去匈牙利,那样也挺舒服的。”
“你的臭钱。”他说。
“太不公平了,”她说,“我的钱从来也是你的。我丢下了一切,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事情。但我后悔我们来了这里。”
“你说过你喜欢这里。”
“那是在你出事之前。我现在恨这个地方。我不明白你的腿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到底做了什么,要遭这样的报应?”
“要我说的话,我做过的事先是在腿刚划破时忘记擦碘酒了,然后是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被感染过,就没去管它,再后来,当伤口恶化,所有抗菌药都用完了的情况下,用了那种药性不强的碳化溶液,损坏了毛细血管,导致了坏疽。”他看着她,“还有什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我们雇一个好一点的机械师,而不是那个半吊子的吉库尤司机,他就会去检查车子的机油,卡车的轴承也就不会烧坏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你不离开你那帮人,离开住在旧韦斯特伯里、萨拉托加和棕榈滩的那帮该死的家伙而找上我……”
“因为我爱你。你对我太不公平了。我现在爱你。我将永远爱你。你爱我吗?
“不爱,”男人说,“我觉得不爱。从来就没有爱过。”
“哈里,你在说什么?你昏头了。”
“没有,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头好昏。”
“别喝那个,”她说,“亲爱的,你别喝了。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
“你努力吧,”他说,“我累了。”
他脑海里出现了卡拉加奇的一个火车站,他背着包站在那里,辛普伦东方快车的大灯划破黑暗的夜空,撤退后他正要离开色雷斯。那是他积攒下来要写的故事之一,还有,早餐的时候,看着窗外保加利亚群山上的积雪,南森的秘书问老人那是不是雪,老人看着外面说,不是,那不是雪,现在离下雪还早着呢。秘书对其他女孩重复道,不是雪,你们看,那不是雪,她们齐声说道,那不是雪,是我们弄错了。但那确实是雪,在他促成的那个难民交换行动中,是他把她们送进了雪地。在那个冬天,她们正是踏着那些积雪走向死亡的。
“我们在巴黎的时候住在哪儿?”此刻,在非洲,他问坐在身旁帆布椅子上的女人。
“格丽朗。你知道的。”
“我为什么知道?”
“我们一直都住在那里的。”
“不对,没有一直住那儿。”
“住那儿,要不就是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你说过你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坨屎。”哈里说,“我就是那只站在屎堆上喔喔叫的公鸡。”
“如果不得不离开,”她说,“你非得毁掉身后的一切?我是说你非得带走所有的东西?你非得杀了你的马、你的妻子,烧掉你的马鞍和盔甲?”
“是的,”他说,“你的臭钱是我的盔甲。我的快马和盔甲。”
“别这样。”
“好吧。我不这么说了。我不想伤害你。”
“现在说这个有点晚了。”
“那好,我接着伤害你。这样更有意思。这是我唯一喜欢做的事情,但现在却做不了了。”
“不,不对。你喜欢做很多事情,只要是你想做的事情,我都做了。”
“哦,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吹牛了,好不好?”
他看着她,发现她哭了。
“听着,”他说,“你以为我喜欢这么对待你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我估计我是想通过摧毁他人来支撑自己。我们刚开始说话的时候我还好好的,并没有打算开这个头,可现在我像个傻瓜一样蠢,而且在尽我所能地折磨你。亲爱的,别在意我刚才说的话。我爱你,真的。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一样爱过其他女人。”
他又缩回到他熟悉的、赖以生存的谎言之中。
“你对我很好。”
“你这个婊子,”他说,“你这个有钱的婊子。这句话是诗。我现在诗性大发。腐烂和诗歌。腐烂的诗歌。”
“住口。哈里,你为什么非要把自己变成一个恶魔呢?”
“我不想留下任何东西,”男人说,“我不愿意死了以后还留下点什么。”
现在已经是傍晚了,这之前他一直都在睡觉。太阳已经落到了小山丘的后面,平原被阴影笼罩着。他的随身男仆坐在床边。
“太太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想要?”
“什么都不要。”
她去打猎了,想弄点肉回来。知道他爱看这些小动物,她特意去了一个远离这里的地方,这样就不会破坏平原上这一小块他能看到的地方的宁静。她总是这样,什么都考虑得到,他想,不管是她知道的还是在哪儿看到的,甚至包括听来的事情。
来到她身边时他已经心灰意冷,这不是她的错。一个女人怎么会知道你在口是心非?知道你只是出于习惯和贪图舒适才这么说的?自从他开始言不由衷,和说真话时相比,他的谎言反而为他赢得了更多的女人。
倒不是因为没真话好说他才撒谎的。他有过自己的生活,但这已经结束了,随后他却又在不断地重复这种生活,在那些他待过的最好的地方和一些新的地方,与不同的人和更多的钱。
你不去深究,觉得一切都很好。你已经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了,所以不再会像大多数人那样受到伤害,而对那些自己曾经做过、现在已不能再做的工作,你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你在背地里对自己说,你要去把这些富得流油的人写出来,你其实不是他们中的一员,而是打入他们内部的一个间谍,你最终会离开他们并把这些都写出来,而且这次是由一个知道自己在写什么的人来写。但他永远也做不成,因为日复一日,那些舒适、什么都不用写的生活,那些他曾经痛恨的生活方式让他变得迟钝了,他工作的愿望也在减弱,以至于到头来他根本就不工作了。他不工作的时候,那些认识他的人觉得舒服多了。非洲是他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里感到最幸福的地方,所以他来到这里重新开始。他们安排的这次非洲狩猎之行,其舒适程度被降到最低。虽然谈不上艰辛,但一点也不奢侈。他以为他可以通过这种训练方式复苏,去掉他心灵上积累的脂肪,就像一个拳击手为去掉体内的脂肪而去深山训练那样。
她原本很喜欢这趟旅行。她说她极爱这趟出行。她喜欢有刺激的事情,凡是能变换环境,结识新面孔,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情,她都喜欢。他曾经有过这样的幻觉,觉得自己工作的意志力已经重新恢复。但是现在,如果就这样了结,他也知道这就是结局,他没必要像条断了脊梁的蛇一样把自己咬死。不是这个女人的错。如果不是她,还会有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他以谎话为生,他就应该努力把谎话说到死。他听见山那边传来了一声枪声。
她枪打得很好,这个善良的、有钱的婊子,这个善良的看护人,他的天赋的摧毁者。胡扯。是他自己摧毁了他的天赋。为什么要责备这个女人呢?难道就因为她尽心地供养他?他之所以失去天赋是因为没有去使用它,是因为他背弃了自己和自己的追求,酗酒无度、懒惰、散漫、势利、傲慢偏见、不择手段。这是什么?一篇旧书目录?他的天赋究竟是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种还过得去的天赋,但他没有好好地利用它,而是拿它去做交换。他总是在强调自己能做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他不是选择用笔和纸,而是其他东西作为谋生手段。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一定会比上一个女人更有钱,这难道不奇怪吗?可是当他不再爱了,当他只在那里撒谎的时候,就像现在,就像对待面前的这个女人,这个有着无数的钱财,曾经有过丈夫和孩子,有过不如意的情人,并把他当成作家、男人、伴侣和值得炫耀的占有物来爱的女人,说来也怪,当他一点都不爱她,对她谎话连篇的时候,反而使他比真心恋爱时更能让她付出的钱财物有所值。
我们这一生做什么都是已经注定了的,他心想。你生存的方式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这一生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出卖生命力,当在感情里陷得不是很深时,你反而能够物超所值地付出。他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但从来没有把它写出来,现在也不会写。不会,他不会去写它,尽管这很值得一写。
她这会儿进入了他的视线,穿着马裤,扛着来复枪,正穿过旷野朝营地走来。两个仆人抬着一只羚羊跟在她身后。她仍然很好看,他心想,有着让人愉悦的身体,她对床笫之欢有着极高的天赋,知道如何去享受它。她不算漂亮,但他喜欢她的脸庞。她读过大量的书,喜欢打猎骑马,当然了,她酒喝得也很多。她丈夫去世时,她还比较年轻,有那么一阵,她把精力完全放在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他们并不需要她,她围在他们身边让他们感到难堪,于是她把精力转移到了养马、读书和酗酒上面。她喜欢在晚餐前喝着威士忌苏打读一会儿书。到进晚餐的时候,她已经有点醉了,晚餐的那一瓶葡萄酒,往往足以让她醉入梦乡。
那是在她有情人之前。有了情人之后,她不再需要通过醉酒来入眠,酒喝得没过去那么多了。但那些情人让她感到乏味。她曾嫁给一个从未让她感到乏味的男人,而这些人却很无趣。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死于空难,从那以后她不想再以情人和酒作为麻醉剂了,她必须重新开始生活。突然,独自一人让她感到害怕,但她想要找一个值得她尊重的人一起生活。
开始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很羡慕他的生活方式,觉得他总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获取他的步骤以及最终爱上他的方式,都是一个正常过程的组成部分,她在给自己建立一个新的生活,而他则出卖了他剩余的旧生活。
他以此换来了安全,也换来了舒适,这没什么好抵赖的,可还换来了什么呢?他不知道。她会为他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这他是知道的。她还是个特别善良的女人。像对待其他女人那样,他很愿意和她上床,更情愿上她的床,因为她更有钱,因为她让人感到舒服,有品位,也因为她从不与人争吵。现在这个她重新建立的生活就要走到头了,就因为两星期前他们为了拍摄一群非洲水羚,在向羚羊靠拢时一根荆棘划破了他的膝盖,他没有及时给伤口涂上碘酒。水羚羊抬头站在那里,一边用鼻子嗅着空气一边张望,耳朵向两边张开,只要听见一声响动,它们就会跑进灌木丛。没等他拍好,它们就逃走了。
现在她来了。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脸来对着她。“嗨。”他说。
“我打了一头羚羊,”她告诉他说,“可以用它来做一锅好汤,我会让他们再做点加奶粉的土豆泥。你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太好了!亲爱的,你不知道看见你心情好转了我有多高兴。你刚才那副样子真让我受不了。你不会再那样和我说话了,是不是?答应我?”
“不会了,”他说,“我都不记得我说过些什么了。”
“你没必要把我也毁了,对吧?我只是个爱你的中年女人,愿意去做你想做的事情。我已经被毁过两三次了。你不会再毁我一次吧,对吗?”
“我想在床上把你毁上个几次。”他说。
“很好。那是一种好的毁灭。我们就是为了这种毁灭而生。飞机明天会来这里的。”
“你怎么知道?”
“我敢肯定。它一定会来。仆人们已经把柴火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草堆。我今天又过去检查了一次。那里有足够的地方供飞机降落,我们在两端都准备了草堆。”
“什么让你觉得它明天会来?”
“我肯定它会来。已经来晚了。到了镇上他们会把你的腿治好,我们就可以来点儿美妙的毁灭,而不是那种恶言相向的毁灭。
“我们喝一杯吧?太阳落山了。”
“你行吗?”
“我正喝着呢。”
“那我们一起喝上一杯吧。摩洛,来两杯威士忌苏打!”她大声喊道。
“你最好穿上你的防蚊靴。”他告诉她说。
“等我洗完澡再……”
他们喝酒的时候,天渐渐地黑了下来,就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光线已暗到无法瞄准开枪时,一只鬣狗穿过旷野,朝小山那边走去。
“这个狗日的每天都经过那里,”男人说,“每晚如此,已经两个星期了。”
“晚上的那些叫声就是它发出来的。我倒是不在乎。不过它们长得也真够恶心的。”
他们一起喝着酒,现在,除了老是用一种姿势躺着有点不舒服外,他并没有感到什么疼痛。仆人点着了一堆篝火,火光的影子在帐篷上跳跃,他能感到自己又开始对这种“愉快地屈服”生活听之任之了。她确实对他非常好。他今天下午对她太残酷,也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善良的女人,真是没什么好挑剔的。就在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
这个念头伴随着一股冲击而至,但这冲击既不像流水,也不像一阵风,那是一股带有恶臭的、突然的空虚感,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味道的边缘悄悄地溜了进来。
“怎么了,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坐到另一边去。坐到上风去。”
“摩洛给你换绷带了吗?”
“换了。我刚上了硼酸。”
“你感觉怎样?”
“有一点晕。”
“我进去洗个澡,”她说,“我一会儿就出来。我们一起吃饭,完了再把帆布床搬进去。”
他对自己说:这么说来我们至少停止了争吵。他从未和这个女人大吵大闹过,可和那些他爱过的女人在一起时,他吵得很凶,由于争吵的腐蚀,最终总是把他们所拥有的东西毁灭掉。他爱得太深,要求也太高,一切都被消耗殆尽。
“你感觉怎样了?”她说。她已经洗完澡,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还可以。”
“现在能吃东西吗?”他看见摩洛拿着一张折叠桌跟在她身后,另一个仆人端着盘子。
“我想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来保持体力。”
“我今晚就要死了,”他说,“我不需要保持体力。”
“别那么夸张,哈里,求你了。”她说。
“你干吗不用鼻子闻一闻?我已经烂了半截了,都烂到大腿这儿了,还喝什么鬼肉汤?摩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求你喝点汤吧。”她温柔地说道。
“好吧。”
汤太烫了。他不得不端着杯子等汤凉了再喝,随后,他一口气把汤喝了下去。
“你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他说,“别在意我的话。”
她仰起那张在《疾驰》和《城市与乡村》杂志上众人皆知和深受爱戴的脸看着他,这张脸因酗酒和贪恋床笫之欢而稍受损害,但《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那美妙的乳房,那有用的大腿,以及那双轻轻爱抚你后腰的手。当他看着她,看着她那出名的笑容时,他再次感到了死神的降临。这一次不是冲击,而是呼出的一口气,就像那使得烛光摇曳、火苗上蹿的一阵微风。
只要他活着,就决不会去写她,他现在算是明白这一点了。不写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有钱人很无趣,他们酒喝得太多,还把大把的时间花在西洋双陆棋上。他们既无趣又唠叨。他想起了可怜的朱利安,想起了他对富人怀有的那份带浪漫色彩的敬畏,他曾在一篇小说的开头处写道:“富豪们与你我都不同。”还想起有人对朱利安说:确实不同,他们的钱更多。但朱利安一点都不觉得这话幽默。他以为他们是一些具有特殊魅力的人,当他发现不是这么回事之后,他被毁掉了,就像其他毁掉他的那些事情一样。
他一向看不起那些被毁掉的人。你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没必要去喜欢它。他能够战胜一切,他心想,只要不在乎,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好吧。现在他也不会去在乎死亡。他一向惧怕的只是疼痛。他可以像任何一个男人那样忍受疼痛,除非疼痛持续得太久,让他精疲力竭,但他现在的病曾让他疼痛难熬,可就在他觉得快要熬不住的时候,疼痛却停止了。
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一天晚上,投弹官威廉森穿过铁丝网时被一个德国巡逻兵的手榴弹击中,他大声尖号,央求大家杀了他。他是个大胖子,尽管喜欢炫耀,却非常勇敢,是个优秀的军官。但那天晚上他被铁丝网挂住了,一颗照明弹把他照亮,他的肠子都流了出来,挂在铁丝网上。为了把他活着抬回来,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剪断。开枪打死我,哈里,看在老天的分上。他们曾就上帝会不会把你不能承受的东西降临在你身上有过一次争论,论点之一是只要疼痛持续一段时间,你会自动失去知觉。但他永远忘不了威廉森那天晚上的样子。没有一样东西能让威廉森失去知觉,直到哈里把自己所有的吗啡片都给了他,那是他留着自己用的,就连那些吗啡片也没能立刻起到作用。
现在,他身上的疼痛并不难忍受,只要它不再恶化,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他只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一点的伴儿。
他想了一会儿自己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伴儿。
不行了,他心想,如果你做什么都做得太久,开始得太晚,你就不能指望大家还留在那里。人都散了。晚会结束了,现在只剩下了你和女主人。
我觉得死亡和其他事情一样无聊,他心想。
“真无聊。”他大声说道。
“亲爱的,怎么啦?”
“做什么都他妈的做得太久。”
他看着她介于篝火和他之间的那张脸。她向后靠在椅子上,火光照着她线条优美的脸,看得出来她困了。他听见鬣狗在那圈篝火火光外叫了一声。
“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但我累了。”
“你觉得你能睡着吗?”
“没问题。你怎么还不去睡?”
“我喜欢坐在这儿陪你。”
“你觉不觉得有点奇怪?”他问她道。
“没有。只是有点困。”
“我觉得有。”他说。
他感到死神再次朝他走来。
“你知道,我唯一没有失去的东西,就是好奇心。”他对她说。
“你什么都没有失去。你是我知道的最完美的男人。”
“上帝啊。”他说,“女人真是见识短。那是什么?你的直觉?”
因为就在这一刻,死神光临了,并把它的头靠在帆布床的床脚上,他闻到了它的呼吸。
“千万别信什么镰刀和骷髅,”他对她说,“它完全有可能是两个自在地骑在自行车上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它也许长着像鬣狗那样的猪鼻子。”
它开始往他身体上移动,但它不再具有任何的形状。它只占据着空间。
“让它走开。”
它不但没有走开,反而更靠近了一点。
“你嘴巴里的气味真难闻,”他告诉它,“你这个臭烘烘的杂种。”
它还在向他靠拢,但他现在已无法对它说话了,见他说不出话来,它又往前靠了靠,他现在企图通过手势把它赶上,但它移到了他的身上,这样一来它所有的重量就都落在他的胸口上。它蜷伏在那里,让他动不了,也说不出话来,他听见女人说道:“先生睡着了。把帆布床轻轻抬起来,抬进帐篷去。”
他无法开口吩咐她把死神赶走,它就蜷伏在那里,比刚才更重了,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时帆布床被抬了起来,重压突然从他的胸口移开,一切又正常了。
现在是早晨,天已经亮了一会儿了,他听见了飞机的声音。它看上去很小,在天上转了一个大圈,男仆们跑出来,用煤油点着火,再堆上干草,这样这块平地的两端都冒起浓烟,晨风把烟往营地的方向吹,飞机又在天上转了两圈,这次飞得低了一点,然后下滑、拉平,平稳地降落下来,朝他走来的是身穿花呢夹克和休闲裤、头戴棕色毡帽的老康普顿。
“怎么啦,老家伙?”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要吃点早饭吗?”
“谢了。喝点茶就可以了。这是一架‘银色天社蛾’,我没办法把太太也带上。只有一个座位。你们的卡车在路上了。”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和他说着什么。康普顿回来时比先前还要兴高采烈。
“我们现在就得把你弄上飞机,”他说,“我会再回来接太太的。我恐怕要在阿鲁沙停一下加油。我们最好现在就走。”
“不喝茶了?”
“你知道,我其实并不想喝。”
仆人们抬起了帆布床,他们抬着他绕过绿色的帐篷,沿着岩石往下来到那块平地,走过正在熊熊燃烧的熏烟堆,草都烧着了,风吹动着火苗,他们来到小飞机的跟前。把他弄上飞机还真不容易,可一旦上去了,他就躺在那张皮椅子上,一条腿向前伸到康普顿座椅的边上。康普顿发动引擎,然后登上飞机。他朝海伦挥了挥手,又朝仆人们挥挥手,引擎的咔嗒声变成了熟悉的轰鸣,飞机怒吼着,在两堆火光之间的一段路面上颠簸向前,随着最后的一次颠簸升上天空,他看见大家站在下方,在挥手,现在,靠近山丘的帐篷显得扁平了,平原伸展开了,簇生的树木和灌木丛也显得扁平了,一条条野兽出没的小道,现在都很平坦地通向干涸的水洼。那些斑马,现在变成了一个个圆圆的小脊背,角马像一根根手指一样行走在平原上。当飞机的影子逼近它们时,它们四散奔逃。它们现在显得非常渺小,你极目望去,能看见的是灰黄色的平原,他们飞过第一群山岭,角马正在往山上走,然后他们飞过生长着绿色参天大树的山峰,接着又是一片茂密的森林,缓缓向下的山坡连着另一片平原,现在热起来了,到处是紫棕色,飞机在热浪中颠簸,康毕回头查看他的状况。这时前方又出现了一座深色的山峰。
他们接下来并没有飞往阿鲁沙,而是向左转了一个弯,他据此推断他们的燃油够用了,往下,他看见一片移动着的粉色云彩,正飘过大地,从空中望去,就像突如其来的暴风雪中的第一阵雪,他知道蝗虫正从南边飞来。他们开始爬升,好像在往东飞,接着天色暗了下来,他们遇到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仿佛是在穿越一道瀑布,突然,他们就从暴风雨中钻出来了,康毕转过头来,对他咧嘴一笑,用手指了指,前方,他目所能及的像整个世界一样壮阔,雄伟高耸,在阳光下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正是乞力马扎罗山方形的山顶。他于是明白了,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就这时候,鬣狗在夜色中停止了悲嗥,它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像人的哭声那样的叫喊声。女人被这个声音搅得心神不宁,但她并没有醒来。梦里的她正在她长岛的家里,那是她女儿首入社交界仪式的前夜。她父亲不知为什么也在场,一直都很粗鲁。这时鬣狗的叫声那么响,把她给惊醒了,有那么一阵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心里十分害怕。她拿起手电筒,朝那张哈里睡着后他们抬进来的帆布床照去。她能看见他蚊帐里的身躯,但不知怎么搞的,他的那条腿伸出了蚊帐,耷拉在帆布床的边上。纱布全都脱落下来了,她不忍心再看下去。
“摩洛,”她喊道,“摩洛!摩洛!”
随后她说:“哈里,哈里!”她提高嗓音:“哈里!求求你,哦,哈里!”
没有回应,她听不见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面,鬣狗还在发出与刚才惊醒她时一样的怪叫声。由于她的心跳得过于剧烈,她听不见这声音。
编辑/魏玲